律师解析:
1.主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后若要重新确认,有相应法律规则。
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已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比如
债务人主动表示会还款,之后就不能再以时效已过拒绝履行。
像债务人重新出具还款计划,这就是对主债权的一种重新确认方式。
2.债务人与
债权人就原
债务达成新协议,如签订
补充协议明确债务关系,也能重新确认主债权。
新协议要具备明确的债务内容等要素。
例如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等。
3.实际操作中要留存相关
证据。
像书面协议,详细记录双方重新确认债权的条款;
沟通记录,包括双方关于重新确认债权的聊天、邮件等内容。
这些证据在
纠纷发生时,能有力证明主债权已重新确认,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曾向小李借款5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小李一直未向小许
催款,主债权
已过诉讼时效。后来小许主动找到小李,表示愿意还款,并重新出具了还款计划,明确了还款时间与利息。但之后小许又反悔,以
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小许主动出具还款计划,属于对主债权的重新确认,其之后不能再以时效已过拒绝还款。
2、实际操作中应留存相关证据,本案中还款计划这一书面协议能有力证明主债权已重新确认,小李可凭借此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