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精选解答 > 警车撞人谁负责

警车撞人谁负责

时间:2025.04.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1.警车执行公务撞人
由所属公安机关担责,对受害者救治、赔偿
若民警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安机关担责后可追偿。
2.警车非执行公务撞人:
民警个人违规驾驶,由其个人担责。
车辆问题致事故,所属单位或担补充责任。
3.受害者索赔:
可协商、调解、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警车时撞了小静。事后查明,若小朱是在执行公务时撞人,小静要求赔偿;若小朱并非执行公务撞人,小静也要求获得赔偿。双方就赔偿主体和方式产生争议,小静不知该向小朱个人索赔,还是向其所属公安机关索赔,且对索赔方式也有疑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是执行公务撞人,根据规定,应由所属公安机关对小静进行救治和赔偿。若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安机关担责后可向小朱追偿。
2、若小朱非执行公务撞人,因是其个人违规驾驶,应由小朱个人担责;若因车辆问题导致事故,所属单位可能承担补充责任。小静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