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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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40万元人民币属于“数额巨大”,团伙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则需要综合考虑人数、在犯罪中的角色、诈骗手段的恶劣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根据《刑法》第266条,团体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取决于其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以及诈骗金额的大小。如果诈骗金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并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涉及欺骗公众或个体以获取非法利益。若一百位嫌疑人参与大规模诈骗,法院将根据各人涉及的金额、角色、自首立功等情况分别量刑。主犯责任更重,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和悔过表现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所有涉案人员均面临刑事指控。

在集团诈骗案中,普通职员多被视为从犯,但应根据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涉及诈骗公私财物,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金额巨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团伙犯罪案件中,即使部分涉案人员未被抓获,只要对在押犯人的犯罪事实有充分证据,仍可依法提起公诉并定罪量刑。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联合通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