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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由谁抚养

时间:2025.04.0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1.非法同居生子,先由双方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法院按“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况,可随父方;
两周岁以上,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抚养能力等因素;
十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3.非直接抚养方要支付抚养费,标准是月收入的20%-30%,养多个孩子的,比例可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孩子两岁时,两人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经济条件较好,更能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主张孩子归自己抚养;小丽则觉得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且孩子尚小,跟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双方协商无果,小丽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对于非法同居生子的抚养权归属,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本案中小朱和小丽协商不成,小丽起诉符合法律程序。
2、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判决。孩子两周岁,法院需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抚养能力等因素。非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若小朱未获得抚养权,应按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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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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