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属于抽逃出资吗
时间:2025.04.0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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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公司与股东签订
股权收购合同,正常情况下不属于
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暗中撤回所缴
出资,却还保留股东身份及原有出资数额的
欺诈性
违法行为。
股权收购合同是双方就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交易达成合意。
若收购程序合法合规,价款合理支付,没有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变相转移公司资金,那就不属于抽逃出资。
2.然而,若以股权收购为名,行抽逃出资之实。
比如通过不合理定价、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所以要具体审查合同履行细节、资金流向等,综合判断是否存在
违法抽逃出资行为。
比如查看收购合同中股权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有异常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等,以此来确定是否真的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
案情回顾:小许是A公司股东,与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合同。小李等其他股东质疑小许借股权收购抽逃出资,认为可能存在不合理定价及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的情况。但小许称收购程序合法合规,价款合理支付,不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正常情况下,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若收购程序合法合规,价款合理支付,未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变相转移公司资金,不属于抽逃出资。本案需审查合同履行细节、资金流向等。
2、若存在以股权收购为名,通过不合理定价、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则可能涉嫌抽逃出资。要查看股权定价是否合理、有无异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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