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被合并的公司需进行解散注销。
在公司合并的情形里,当发生
吸收合并时,被吸收的公司会解散;
若是新设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公司都会解散。
这是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合并的性质来确定的。
公司合并完成后,
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会承接被合并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要是被合并公司不解散注销,就可能引发
法律关系混乱以及潜在
债务纠纷等问题。
2.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特殊情况。
若合并程序有瑕疵或者存在特殊约定等个别状况,可能会产生争议。
但总体遵循的原则是保障交易安全与市场秩序,所以被合并公司一般应依照法定程序解散注销,以此完成公司主体资格的消除以及相关法律关系的清理。
这样能确保市场运行规范有序,避免因公司主体资格不明确等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分别是A公司和B公司的负责人,两家公司决定进行吸收合并,由A公司吸收B公司。按常规,B公司应解散注销。但在合并过程中,因合并程序存在瑕疵,B公司并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小朱认为B公司必须依法解散注销,而小李觉得既然已在合并,不解散注销也无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及公司合并性质,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应当解散注销。本案中B公司作为被吸收方,通常应依法完成注销。
2、虽然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合并程序瑕疵等特殊情况产生争议,但从保障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原则出发,B公司应按法定程序解散注销,以清理相关法律关系,避免潜在债务纠纷和法律关系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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