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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债权人该怎么讨债

时间:2025.04.02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369人
律师解析:
1.企业破产后,债权人讨债有其特定程序。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
需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申报期限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
3.之后可参加债权人会议,在会议中核查债权等情况。
要是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有异议,要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4.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偿债,像职工工资等。
有剩余财产时,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5.整个过程务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此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比如,要准确把握申报期限,按时申报债权;
在会议中仔细核查债权,对有异议的及时起诉
清楚法定偿债顺序,明确自身受偿情况。
只有遵循程序,才能在企业破产时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小李、小胡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小李如实说明了债权性质和数额,小胡却遗漏了部分债权数额。之后他们参加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小李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无异议,小胡却发现债权表记载与自己申报有出入,但其未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最终分配破产财产时,因小胡未及时维权,受偿受到影响。

案情分析: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需在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的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小胡遗漏部分数额可能影响受偿。
2、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应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小胡未起诉导致受偿受损,所以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讨债才能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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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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