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
追加被告一旦被驳回,要是没有新事实和理由,再次追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2.依据
民事诉讼规定,追加被告得有合理依据并依循法定程序。
首次追加被驳回,表明法院审查后认定不符合追加条件。
要是之后没有新事实,像发现新的
侵权行为关联方、新的责任承担事由等,随意再次申请追加,法院一般不准许。
这是为维护
诉讼程序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3.不过,要是出现能影响案件
责任认定和承担的新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经合法程序向法院提交新的追加申请及相关
证据,由法院再次审查是否符合追加条件,进而决定是否准许重新追加被告。
例如,发现新的关键
证人能证明被告责任,或者出现新的
合同条款影响责任划分等,就可按此流程申请追加。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要求
赔偿损失,
诉讼过程中,小朱申请追加小胡为被告,理由是小胡与该
纠纷可能有关联。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小朱的追加申请。之后,小朱在没有新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再次向法院申请追加小胡为被告,法院未准许。但之后小朱发现新的合同条款影响责任划分,遂又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新的追加申请及相关证据。
案情分析:1、首次追加被告被驳回,说明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追加条件。在没有新事实和理由时再次申请追加,法院不准许,是为维护诉讼程序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2、小朱发现新的合同条款影响责任划分,属于能影响案件责任认定和承担的新情况,其在规定期限内,经合法程序向法院提交新的追加申请及相关证据,法院应再次审查是否符合追加条件,进而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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