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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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有权进行股权转让,但需接受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与新设立外资企业或外资收购国内企业一样。转让需原审批机构审查批准,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违反规定将导致转让失效。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可通过协商或官方评估决定分配;若一方独自持股,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投资额度,可协商转让给另一方,需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若股东不同意转让,可能按协议分割收益或配偶成为股东,具体取决于股东投票结果和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需依照其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分享利润。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倘若全体股东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则可选择不依照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而言,无论其是以认购方式还是以实际缴纳方式进行出资,股东皆有权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者完全跳过此种方式,转而按照他们之间自行协商确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需依照其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分享利润。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倘若全体股东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则可选择不依照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而言,无论其是以认购方式还是以实际缴纳方式进行出资,股东皆有权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者完全跳过此种方式,转而按照他们之间自行协商确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应当如何分割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