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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追偿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4.03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20人
律师解析:
担保债权追偿要满足这些条件:
1.担保人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比如,主债务人到期未还款,担保人依约代其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
2.担保人的清偿使主债务人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若主债务原本是100万,担保人偿还50万后,主债务人债务就减少了50万。
3.履行担保责任后,担保人依法取得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4.追偿权范围涵盖已清偿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不过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利息计算需符合相关利率规定。
5.担保人要在法定时效期间行使追偿权,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总之,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且符合其他法律条件,才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丽借款100万,小胡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朱未依约还款。小丽要求小胡承担担保责任,小胡依约代小朱偿还了50万借款。之后小胡向小朱追偿这50万及相应利息,小朱认为利息计算过高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代小朱偿还借款,使小朱的债务部分消灭,小胡依法取得对小朱的追偿权。
2、追偿权范围虽涵盖已清偿的债务本金及利息等费用,但利息计算需符合法律规定,小胡应证明其主张的利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3、小胡需在法定时效期间行使追偿权,若超过时效可能丧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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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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