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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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其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帮助对象、违法所得和支付结算金额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或者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刑期可能会增加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立案与定罪,涉及多个因素,包括是否有三人以上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超二十万元,是否通过广告等方式资助五万元以上,违法收入累计是否达一万元,以及近两年内是否因相关违法行为受罚后再犯,或被帮助者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这些因素共同影响着立案标准和刑罚量度。

在某些轻微犯罪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依法决定不予起诉,但违法行为若违反行政法,仍会受到行政处罚。立案调查仅针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若事件不构成犯罪,则无权立案。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协助三个以上不特定目标、支付结算业务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提供广告等资金支持累计五万元以上、违法收入超过一万元、过去两年因相关犯罪受行政处罚后再犯、导致极其严重后果或其他情节严重情形。

对于未达立案标准的帮信罪,检察机关可根据情况做出不予起诉的裁决;若涉及行政违法,则采取行政处分。需启动司法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特征与定义。若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不能立案。

协助犯案罪基于三大要件:提供技术支持、明知犯罪仍协助、通过多方面推断明知。立案标准还需考虑犯罪严重程度,如帮助多个对象、高额支付结算、广告资金、违法所得、再犯、严重后果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