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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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的财产数额如何界定对于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中涉案金额的具体判定标准如下所示:当贪污违法所得处于3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20万元时,应当被定义为“数额较大”的情况;若贪污数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人民币但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被明确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范畴;而当贪污数额超出300万元人民币的,则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违法行为。

关于贪污受贿犯罪金额的定义标准如下:贪污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元但不足人民币2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较大”;贪污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00元但未达人民币30,0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巨大”;贪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罪的判刑额度主要根据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贪污金额较少或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贪污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如果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没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等标准会根据多种因素进行调整。

贪污罪涉及金额的确定通常不包括税费。简单来说,贪污罪的大小是根据实际得到的非法财物来算的,税费是应该交的钱,不算在贪污犯罪的数额里。

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主要分为三个等级,第一个等级是“数额较大”,指的是三万元及以上,但还不到二十万元;第二个等级是“数额巨大”,指的是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第三个等级是“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超过了三百万元。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对量刑的轻重有直接影响,是确定罪行和量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