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行为共同说故意教唆过失犯罪存在吗?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行为共同说中,故意教唆过失犯罪是不存在的,教唆犯罪都是故意的犯罪。如果是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的,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

教唆犯是没有包括过失犯罪的,同要过失犯罪里面是没有教唆犯的存在,一般教唆犯是属于故意的行为,而对于过失犯罪是属于间接的情形不是出于犯罪的目的而伤害他人,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形。

关于过失犯罪是不存在着教唆犯的,因为法律上对教唆犯的定义还是属于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罪的话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没有预料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过失犯罪要比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小很多,正因如此,通常对于过失犯罪的处罚都不是特别严重。

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应当认定教唆犯,这种犯罪形态不存在过失犯罪,只要被认定教唆犯,其就有主观上的故意,通过利诱、威胁及怂恿等方式教唆他人去犯罪。如果是无意中的言谈引起他人犯罪,属于过失,则不能定性为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