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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婚前房屋如何分配

时间:2025.04.0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95人
律师解析:
1.婚前房屋通常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比如,一方在婚前独自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房子就归其个人所有。
2.不过,若双方在婚前协议里,或者婚后达成一致,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按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处理。
像夫妻二人婚后签订协议,明确表示婚前一方的房屋变为共同财产,那就按此执行。
3.若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主张是共同财产,得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有共同出资等情况。
比如要拿出共同支付房款的转账记录、装修出资凭证等。
4.要是婚后对婚前房屋有重大修缮、扩建等增加价值的行为,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例如婚后对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加盖楼层等。
5.总之,得依据具体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婚前房屋的分配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前,小朱独自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丽认为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在离婚时进行分割,而小朱则坚持这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丽未能拿出共同出资购房的转账记录等有效证据,但指出婚后两人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婚前一方独自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所以该房屋原本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小丽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需承担举证责任,但其未能证明共同出资购房,不能以此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
3、婚后对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属于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装修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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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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