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提出
执行异议后执行会暂止。
执行法院要审查异议,审查期间中止执行。
不过,存在这些情况不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提供
担保且
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人
民法院决定
暂缓执行。
其他可继续执行的情形。
因此,执行异议提出后是否继续执行依具体情况定。
若执行异议不成立,执行恢复。
若成立,可能中止执行或纠正执行行为等。
总之,执行法院会按相关法律规定与具体情况决定执行走向。
比如,在某案件中,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解除相关冻结措施,此时执行未因异议而中止,继续推进。
又或者法院依规定决定暂缓执行,同样不中止。
而一旦异议成立,执行法院会综合考量,依法依规作出如中止执行或调整执行行为等决定,确保执行工作合法、公正、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提出异议。法院按规定审查期间本应中止执行,但小朱提供了担保,申请执行人小丽同意解除对小朱财产的冻结。此时,对于执行是否应因异议而暂止产生争议,一方认为应按常规暂止执行,另一方则认为符合继续执行情形。
案情分析:1、通常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会暂止,执行法院需审查异议。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不中止执行,如本案中被执行人小朱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小丽同意解除冻结,就属于可继续执行的情形。
2、若执行异议不成立,执行恢复;若成立,执行法院会综合考量,依法依规作出如中止执行或调整执行行为等决定,以保障执行工作合法、公正、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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