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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婚姻在哪离婚

时间:2025.04.0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31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形下,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该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要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此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不满一年,一方起诉离婚,该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总之,外地婚姻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得依据具体状况,主要考量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长、经常居住地等因素。
不同地区或许有具体规定的差异,建议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住所地均在A地。小何先离开A地外出打工已超过一年,小丽随后也离开A地。之后小丽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小何没有经常居住地,而小丽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小何则觉得应在他现在居住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离婚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但本案中双方都已离开住所地,且小何无经常居住地,所以应适用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没有常居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这一规定。
2、因此,本案应由小丽起诉时小何的居住地法院管辖,小丽关于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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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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