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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能否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

时间:2025.04.01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346人
律师解析:
1.民间借贷中通常可同时主张利息与违约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利息是借贷双方商定的借款人使用资金需支付的费用,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惩罚性赔偿,二者不冲突。
2.不过要留意,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这意味着主张的利息与违约金之和不能过高,不然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得不到法院认可。
例如借款合同约定了特定比例的利息和违约金,要是两者相加远超法定上限,法院会依具体情形调整,以此平衡双方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借贷秩序。
比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一定数值,四倍就是一个界限,若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超出此界限,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进行调整,确保借贷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保障,让借贷行为在合法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与违约金。借款到期后,小许未按时还款,小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许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与违约金。然而,小许认为利息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经核算,二者相加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民间借贷中利息是借款人使用资金需支付的费用,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二者可以同时主张,不相互冲突。所以小李主张利息与违约金同时支付于法有据。
2、但法律规定,利息与违约金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对于超出部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借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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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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