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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三十天到了都没去会撤回吗

时间:2025.03.3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03人
律师解析:
1.根据《民法典》,离婚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届满后,若未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便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在这三十天冷静期里,只要有一方反悔,就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当冷静期结束,双方要是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就相当于自动放弃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依旧存在。
3.之后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按程序来。
比如再次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然后又要重新经历三十天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
4.总之,三十天到了没去办理,离婚申请就会被撤回,后续若想离婚,必须再次启动离婚登记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3月1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受理并告知三十天冷静期。冷静期内双方均未反悔,但在冷静期届满后的第3天,小朱因工作繁忙忘记与小丽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小丽认为婚姻关系已解除,而小朱觉得应重新申请离婚,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届满后,需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本案中两人未共同前往,应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2、后续若小朱和小丽还想离婚,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三十天冷静期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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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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