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伪造征地补偿合同构成贪污罪吗

伪造征地补偿合同构成贪污罪吗

时间:2025.03.29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898人
律师解析:
1.伪造征地补偿合同存在构成贪污罪的可能。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采用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若将伪造的征地补偿合同用于骗取征地补偿款等公共财物,此行为便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
2.贪污罪对主体有明确要求,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进行侵吞等行为。
3.若仅是普通公民伪造征地补偿合同,通常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诈骗罪等其他罪名
具体判定要依据案件实际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考量。
比如,需看伪造合同的具体情节、实施诈骗的手段方式、造成的后果等,通过全面分析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罪名,确保司法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一份征地补偿合同,企图骗取征地补偿款。而普通公民小胡也伪造了一份征地补偿合同。两人的行为均被发现,对于小朱和小胡的行为该如何定罪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征地补偿合同骗取补偿款,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贪污罪。
2、小胡是普通公民,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伪造征地补偿合同的行为通常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诈骗罪等其他罪名,具体需依据案件实际证据、伪造合同情节、诈骗手段及后果等综合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