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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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立案准则是什么在我国关于妨碍公务罪的立案规定是明确的:首先,采用暴力或威胁措施妨碍国家公职人员执行职权的行为被纳入此类犯罪;其次,如若用暴力、威胁手段抵抗各级人大代表行使其代表权责,也将视为违法犯罪行为;最后,假如在自然灾害及突发状况发生时,有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阻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亦将被判定为妨碍公务罪。

妨碍公务罪和阻碍执行职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特定公职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者执行公务的行为,侵犯的是国家正常行政管理秩序;后者则针对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两者在行为指向和直接客体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拒绝履行公务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其侵犯国家机构正常运作及工作人员权益,表现为抵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但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实施者须为具备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故意反对和阻挠依法履职行为。

妨碍公务罪和阻碍执行职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特定公职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者执行公务的行为,侵犯的是国家正常行政管理秩序;后者则针对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两者在行为指向和直接客体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妨碍公务罪和阻碍执行职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特定公职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者执行公务的行为,侵犯的是国家正常行政管理秩序;后者则针对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两者在行为指向和直接客体上均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