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保安
盗窃一般不属于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
盗窃则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
窃取公私财物。
2.保安在工作范围内接触公司财物,若
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秘密窃取方式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应认定为盗窃罪。
比如保安在巡逻时,趁无人注意,打开存放财物的柜子偷走财物。
若保安本身无保管公司财物职责,只是临时占有后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例如保安帮忙搬运物品时,私自留下部分物品。
3.具体定罪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像盗窃手段,是撬锁还是趁人不备;
财物价值多少;
保安职务权限等因素综合判断。
不能仅依据保安身份就简单判定,需全面考量各方面情况才能准确认定
罪名。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家公司的保安,在工作期间,公司发现一批贵重物品丢失。经查,小胡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了这批物品。公司认为小胡利用职务之便盗窃了物品,应构成盗窃罪;而小胡则称自己是临时占有,并非盗窃,属于侵占行为。双方就小胡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侵占罪是将代管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小胡作为保安,若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财物,应认定为盗窃罪;若其无相关职责,临时占有后拒不退还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2、具体定罪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如盗窃手段、财物价值、小胡的职务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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