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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又犯新罪会怎样处理

时间:2025.03.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48人
律师解析:
1.若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假释会被撤销。
按照《刑法》规定,要对新犯的罪进行判决,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与后罪判处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执行的刑罚。
2.具体操作是,先给新罪定罪量刑,接着把原判刑罚里没执行的部分和新罪判处的刑罚相加,得出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这么做是为严厉制裁假释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维护法律严肃性与社会安全秩序。
3.比如,有人处于假释期,期间又犯盗窃罪,经审判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原判刑期还有2年未执行。
此时就会对其数罪并罚,可能决定执行4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刑期。
通过这样的处理,让犯罪分子清楚认识到在假释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否则必将受到更严厉的惩处,从而有效威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案情回顾:

小许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假释期间,小许再次实施盗窃行为。后经法院审理,小许的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而此时其前罪还有2年未执行完。小许及其家属认为数罪并罚不应执行较长刑期,而司法机关认为应依法严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内再犯新罪,假释应当被撤销。小许在假释期实施盗窃,其假释必然被撤销。
2、对于小许这种情况,需给新罪判刑,再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新罪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执行刑罚。所以综合其前罪剩余2年和新罪3年,会执行相应较长刑期以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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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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