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拒不执行探视权通常不构成
拒执罪。
拒执罪指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
情节严重的行为。
2.探视权是
离婚案件中未直接
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单纯拒绝对方行使探视权,一般属
民事纠纷,可通过
民事诉讼解决,比如
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3.若在执行探视权时,采用
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对方行使,造成严重后果,像伤害对方身体、
扰乱社会秩序等,可能触犯
刑法构成其他
犯罪,如故意
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等。
4.总之,单纯拒不执行探视权多适用民事救济手段,只有情节严重达到
刑事犯罪标准时,才可能构成拒执罪或其他
罪名。
例如,若一方仅是偶尔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这多是民事问题,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但若一方为阻止探视,殴打另一方致其受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受到
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离婚后,法院判决小许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然而,小丽却拒不执行该判决,多次拒绝小许探视孩子。小许多次沟通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小丽情绪激动,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执行,还将执行人员打伤,严重扰乱了执行秩序。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单纯拒绝对方探视权属于民事纠纷,像小丽一开始拒不执行小许探视权,小许可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
2、但小丽在执行探视权时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执行,造成伤人、扰乱秩序等严重后果,已超出单纯
拒执探视权的范畴,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其他犯罪,而非单纯适用民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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