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拒不执行探视权是否构成拒执罪

拒不执行探视权是否构成拒执罪

时间:2025.03.2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51人
律师解析:
1.拒不执行探视权通常不构成拒执罪
拒执罪指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2.探视权是离婚案件中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单纯拒绝对方行使探视权,一般属民事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比如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3.若在执行探视权时,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对方行使,造成严重后果,像伤害对方身体、扰乱社会秩序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
4.总之,单纯拒不执行探视权多适用民事救济手段,只有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时,才可能构成拒执罪或其他罪名
例如,若一方仅是偶尔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这多是民事问题,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但若一方为阻止探视,殴打另一方致其受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离婚后,法院判决小许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然而,小丽却拒不执行该判决,多次拒绝小许探视孩子。小许多次沟通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小丽情绪激动,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执行,还将执行人员打伤,严重扰乱了执行秩序。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单纯拒绝对方探视权属于民事纠纷,像小丽一开始拒不执行小许探视权,小许可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
2、但小丽在执行探视权时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执行,造成伤人、扰乱秩序等严重后果,已超出单纯拒执探视权的范畴,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其他犯罪,而非单纯适用民事救济。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