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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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既遂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要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次,夺取的财物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是多次抢夺。但需要注意的是,“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会因地区的司法差异而有所不同。抢夺行为是指在财物所有者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夺取其财物,致使受害者无法及时做出反应。

抢劫罪的既遂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已完成了抢劫行为,且已经成功地获取到了财物或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抢劫罪是否既遂,主要考察犯罪嫌疑人行凶者是否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或者是否已经对受害人造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损害后果。若能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即便没有成功夺取到财务,只要构成了法律规定的抢劫行为,便可以予以判定为既遂。

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犯罪是否构成既遂往往需要遵循如下标准:首先,行为人须有实施抢夺之动作;其次,必须已经从被害人手中取得了财物的实质性掌控权,使得被害人丧失对此财产的掌控能力;最后,若是由于抢夺行为导致了财物的毁损,亦应视为既遂状态。

关于构成持枪抢劫罪的既遂标准问题,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实际持有或者公开展示了枪支,并且在此基础上成功地掌控了他人的财产。假使犯罪嫌疑人采取了这一非法手段,使得受侵害者产生了恐慌情绪,并最终实现了对其财务的真实占有,那么通常情况下,就可以被判定为犯罪的既遂状态。在进行司法审判时,法官将深入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涉案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涉及到暴力行为以及是否导致了人员伤亡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确实如此,抢夺罪同样存在既遂和未遂之别。在我国现行的刑法制度下,犯罪行为是否已达到预期的犯罪效果,这是判断其处于完成状态(既遂)还是尚未完成状态(未遂)的基准所在。关于抢夺罪这一特定罪名,倘若行为实施者已经成功地从他人手中获取财物,那么便算作既遂犯罪;而若是由于无法控制的因素使得其犯罪意图未能实现,譬如遭遇被害人的迅速阻止或者财物意外坠落并未被成功拾获等情况,则可能会被判定为未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