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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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一定会免赔赔偿。具体赔不赔,得看保险合同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把肇事罪列入免赔范围,而且事故其他条件也符合理赔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得在责任范围内赔钱。但要是涉及酒驾、无证驾驶这些法定免赔的情况,保险公司就有权不赔了。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情节较轻,且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检察院在审查后可以决定不起诉。 例如,肇事者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同时有自首、认罪悔过等情节,这些都有助于减轻刑事责任,甚至可能被视为轻微犯罪,适用豁免起诉原则。

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构成累犯。因为免于刑事处罚后就是没有罪,所以免于刑事处罚后再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即使获得受害者或其家属谅解,检察机关仍保留起诉权。但在量刑上,可考虑适当从宽或减轻处罚。若行为人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严重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公共财产严重损失,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