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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清偿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5.03.25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期限给农民工工资
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致工程暂停或延期,在此期间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
拖欠工程款后,追讨回来优先用于给农民工发工资。
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整改,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裁决后,施工单位按结果支付工资。
施工单位要保障农民工权益,按时足额发工资,防止纠纷和问题。

案情回顾:

小郑所在的施工单位承接了一项工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给农民工小李、小胡等人发工资。期间,因不可抗力工程曾暂停,施工单位也未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被拖欠工程款讨回后,施工单位也未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整改,施工单位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申请仲裁,裁决施工单位支付工资,但施工单位依旧拖延。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工程竣工且合格,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期限给农民工发工资,该施工单位未履行此义务,构成违约。
2、因不可抗力致工程暂停,施工单位需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其未支付侵犯了农民工权益。讨回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资,责令整改后应按时足额支付,仲裁裁决后也应按结果执行,施工单位均未做到,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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