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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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负债,是否违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假设这笔债务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应该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这笔债务超出了家庭生活的需要,而债权人不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知情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一般来讲,配偶一方不了解债务情况且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等,不知情的一方不用承担还债义务。不过,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共同债务,个人名义欠下的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除非债主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否则不算共同债务。这一条文明确了夫妻债务的认定规则,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如果一方在没有经过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例如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又或者独自生产经营但收益并未用于家庭,那么这些债务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钱,而另外一方根本不知道这件事,那需不需要一起还债呢?这得分情况来看。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就算另外一方不知道,也得一起还。要是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一般就不算是共同债务了,除非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或者说夫妻双方都有共同的意愿。所以,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还是要多沟通,了解彼此的财务状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一般情况下,老公欠的钱如果老婆事先不知情,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或者不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志形成的,那么老婆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双方共同签署、追认,或者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是,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个人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这些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志,否则老婆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