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权案
胜诉能当
拒执罪证据。
若
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可证明其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判决。
撤销权行使是为恢复被执行人责任财产,维护
债权人权益。
胜诉后仍
拒执,撤销权相关事实可作重要线索和证据。
不过仅撤销权案胜诉不一定构成拒执罪,还得结合被执行人
主观故意等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郑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郑欠款。但小李为逃避执行,将名下房产恶意转移给小胡。小郑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小李的财产转移行为并胜诉。然而,小李在撤销权案胜诉后,仍拒绝履行还款判决,小郑认为小李构成拒执罪,而小李则称不构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撤销权案胜诉可作为拒执罪证据。本案中,小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能证明其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判决,撤销权相关事实可作为重要线索和证据。
2、不过,仅撤销权案胜诉不一定构成拒执罪。还需结合被执行人主观故意等其他证据综合判断,不能仅依据撤销权案胜诉就认定小李构成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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