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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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判定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作为受害方并不需要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而是直接在处理程序当中通过对方依法购买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来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倘若双方都意识到此次事故导致的损害程度较轻、向保险公司索赔过程繁琐且耗时,并且愿意代表其各自利益放弃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权利,此时便可开放谈判以达成关于赔偿金额的一致决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之中,假设车辆遭受到后方的撞击,并且经专业评估后方车辆对此负全部责任的话,那么我们便无须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我们应当第一时间将此情况上报给当地公安部门并等候专业人员前来展开定性、鉴定以及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工作流程。

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却不报保险若在交通事故中判定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但未向其所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报,在此情况下,受害方作为消费者有权向本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为追偿的需求。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当机动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被保险人所在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性责任保险基础之上,按照限额的范围对受害方进行经济补偿。

对方保险公司拒赔追尾事故不直接构成诈骗,但如果涉及故意捏造保险事实、虚构事故或损失、伪造未发生事件等行为,可能触犯保险欺诈罪。此类行为需具体分析其违法细节。

对方保险公司拒赔追尾事故不直接构成诈骗,但如果涉及故意捏造保险事实、虚构事故或损失、伪造未发生事件等行为,可能触犯保险欺诈罪。此类行为需具体分析其违法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