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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归属权包括哪些主体

时间:2025.03.2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87人
律师解析:
债权人
债务人若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债权人利益行为,债权人有撤销权,能请求法院撤销,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赠与人:
赠与合同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或不履行对赠与人扶养义务等,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撤销权归属主体依不同情形而定,目的是保障权益,避免一方不当行为损害他方。

案情回顾:

小郑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为躲避债务,将名下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郑发现后,认为小李此举损害了自己的债权。另外,小静曾赠与小丽一套首饰,后小丽与小静发生矛盾,小丽还对小静进行辱骂,小静觉得小丽侵害了自己,想撤销赠与。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小李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小郑的债权,小郑作为债权人有撤销权,可请求法院撤销小李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2、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小丽侵害了赠与人小静,小静作为赠与人可撤销对小丽的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在特定情形下保障自身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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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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