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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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若因故意伤害行为最终导致被害人构成残疾的严重后果,则被害人有权利向法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以此来寻求对其因该犯罪行径而遭受的包含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种经济损失作出全面合理的赔偿。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伤者有权获得相应的人身损害赔付。当其因不法侵害导致身体残障时,受害方可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对加害方进行制裁并责令其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残疾人士所需的各类辅助器具费用等直接损失。

故意伤害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能否申请残疾赔偿金在涉及故意伤害案件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受害者所受到的身体残疾进行赔偿。然而,对于受害者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等各类费用以及由于误工所带来的收入损失,诸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适当的营养费用等,这些必须由赔偿义务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要是因为故意伤害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是拿不到残疾赔偿金的。因为我们国家相关司法解释有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能赔的损失,只包括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并不在这个范围内。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要不要支持残疾赔偿金的请求。

在故意伤害罪的审判中,被告人如果是残疾人,法官会全面考虑案情和法律规定,谨慎量刑。 残疾人的身份虽然特殊,但并不是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法官会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