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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且已离婚债务谁来还

时间:2025.03.2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76人
律师解析:
1.要是债务人有遗产呢,那遗产继承人就得按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来清偿债务哦。
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啦,那对被继承人该交的税和债就不用负责啦。
2.要是债务人离婚时把共同债务约定给一方承担啦,并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个约定,那债务人死了以后呀,就由约定承担债务的那一方去清偿。
3.要是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即便债务人已经离婚啦,他配偶还是得对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哒。
不过呢,要是配偶一方能证明这债务确实是债务人个人的,那就不用承担啦。
总之呢,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到底该谁还钱,一般先从债务人的遗产里清偿,要是不够还,再考虑其他责任人

案情回顾:

小胡离世,留下一笔债务。其子女小李和小静在处理遗产时产生分歧。小李认为自己放弃继承,不应承担债务;小静则觉得即便小李放弃,也应共同处理债务。原来,小胡离婚时曾与前妻约定共同债务由自己承担,债权人知晓此事。此外,小胡还有部分债务疑似个人债务,其前妻小丽认为不应由自己偿还。

案情分析:

1、因小李放弃继承,按法律规定,对小胡的债务可不负责。
2、小胡离婚时与前妻有债务承担约定且债权人知晓,该部分债务应由小胡承担,其去世后,应从遗产中清偿。
3、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连带清偿,若能证明是小胡个人债务,则小丽无需承担。债务先从遗产清偿,不足部分再视情况确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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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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