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即除斥期间。
通常在
债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可行使
撤销权。
2.从
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此权利就会消灭。
3.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像
诉讼时效那样可中止、中断或延长。
4.债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行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旦超过规定期间,即便债务人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也无法再行使撤销权。
案情回顾:小胡向小丽借款5万元后,为逃避
债务,将自己名下价值3万元的汽车无偿转让给好友小静。小丽半年后得知此事,却未采取行动。直至一年零三个月后,小丽才想起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要求撤销小胡转让汽车的行为,小胡则称小丽已无此权利,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债权人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通常是债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行使。小丽在知晓小胡转让汽车行为半年后未行动,直至一年零三个月后才主张,已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
2、该期间固定不变,不可中止、中断或延长。所以即便小丽认为小胡行为损害自身利益,因超过规定期间,也无法再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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