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双方伤情轻,通常按
互殴算,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先动手方伤重,对方
还手伤轻,先动手方担主责。
先动手方伤轻,对方还手致其伤重,对方担主责。
双方伤情重,综合多因素定责比例,非先动手就全责。
最终责任由警方等依规定和调查认定。
案情回顾:小郑和小李在商场因琐事发生口角,小郑先动手打了小李,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经鉴定,若两人伤情都较轻,双方就
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都认为不应自己担责;若小郑伤重,小李伤轻,小郑要求小李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小李则认为小郑先动手,不应自己全赔;若小郑伤轻,小李伤重,小李要求小郑担主责,小郑却觉得自己只是先动手,不应担大头。
案情分析:1、当伤情较轻时,按照通常规定会按互殴处理,双方需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2、若先动手的小郑伤重,对方小李伤轻,一般先动手的小郑需承担
主要责任。若小郑伤轻,小李伤重,那么小李可要求小郑担主责。而伤情重时,需综合多因素确定责任比例,不是先动手的就负全责,最终责任由警方等依规定和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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