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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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存在侵占罪的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刑事侦查。这就意味着,民事诉讼程序将会暂时告一段落,而案件将正式步入刑事诉讼阶段。

职务侵占罪的判定需基于职员是否滥用职权,非法占有机构财务并达到法定金额门槛。发红包行为如属职务范围内且合规,不构成犯罪;反之,若超出权限或违规,金额又达法定标准,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案件需依据实际情况和充分证据来判断。

套现行为可能涉及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及洗钱等犯罪,但与侵占罪不直接相关。侵占罪是指受托管理财物者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归还,而套现更侧重于金融交易合法性问题,不仅限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因此,在探讨套现犯罪时,应着重分析其涉及的金融违法行为。

套现行为若利用职务便利或虚构交易,将公司、企业等合法财产转为个人所有,侵犯他人财产权,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法律,侵占罪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金额达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此行为严重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

侵占罪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套现行为的合理性、财产所有权、金额大小、是否为代管财产、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若非侵占他人代管财产、金额未达法定标准或持财有合法依据且愿归还,可能不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