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主犯需对整个
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害进行
赔偿,因其在
犯罪中占主导地位,对犯罪的发生及结果负
主要责任。
2.
从犯仅在其参与的犯罪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因其作用次之或为辅助,赔偿责任比主犯轻,但要对自己参与的那部分负责。
3.若部分犯罪行为难以区分主从犯责任,那么各犯罪人需共同对该部分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主犯负主要赔偿之责,从犯依其作用承担相应赔偿,以彰显罪责刑相适应之原则。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小静三人共同实施
盗窃行为,盗得财物若干。事后,被盗者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中,对于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只是负责望风,不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丽则坚称自己是主谋,愿承担主要责任;小静觉得自己参与程度低,赔偿应最少。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丽作为主谋,在犯罪中占主导地位,按照规定需对整个盗窃行为导致的损害进行赔偿。
2、小胡负责望风,属于从犯,仅在其参与的犯罪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比小丽轻。
3、小静参与程度低,同样作为从犯,也要对自己参与部分负责。若部分行为难以区分主从犯责任,三人需共同对该部分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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