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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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将依据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为了保护子女、女性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法律会给予他们优先考虑。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房产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还款的行为将被视为债务承担,这并不会影响房产的归属,女方将依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属约定必须严格遵守,女方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1、处于按揭期的房屋是无法过户的,房屋需要归孩子所有,但要房贷还是要由贷款人清偿的,如果夫妻是房屋贷款人的,由夫妻共同清偿。2、双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已按揭购房并宣布拥有所有权的房产,离婚时仅需按双方签署的协议处理。此协议在婚姻期间达成,具有法律效力。若房产为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则夫妻共同拥有。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应依据双方协议来确定房产的归属,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障。这一规定有助于简化离婚程序,减少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前男方以贷款方式购置的房产,若产权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且贷款由其个人承担,婚后仍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虽法律上仍属个人财产,但需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财产权益和份额。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由司法机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