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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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就是说夫妻两个人一起签了字的欠条儿或者其中一方事后还承认这个事儿,还有就是你们俩结婚的那段时间里,为了家里的开销花的那些钱,这些都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假设说你借钱是因为家里的吃喝拉撒,那这笔债就有可能被算成夫妻共同的债务,这样的话,债权人就可以找你老婆要钱去还。但是,如果你借的钱比家里的日常开销多得多,那这笔债基本上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的债务了。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之规范,夫妇之中任何一方在处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事项时所施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夫妇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若借款事宜源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此类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妇双方提起诉讼,请求其共同偿还债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一方逾期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皆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责任。若债务人(已然离世)所负何项债务均符合上列情形之一者,债权人有权针对其已故妻子提起诉讼,向其索求偿还双方共担的债务。

在大部分情形中,如果妻子以其个人名义举借的款项,丈夫原则上是无需承担还款义务的,除非这份债务是为了维护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因此,理论上来说,我们无法直接向丈夫提起诉讼要求他偿还妻子的个人借贷。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的负债,那么就有权利向两者同时提起诉讼并请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了。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若一方发生逾期未偿还债务的行为,债权人(不论性别)均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并不影响个人所承担的债权债务责任。因此,即便债务人属于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另一方作为债权人仍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