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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全款为女儿买房算谁的

时间:2025.03.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48人
律师解析:
1.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一般就当作是给女儿的赠与啦,这房子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啦。
2.要是父母清楚地表明这房子是给夫妻双方的呢,并且是婚后买的,那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啦。
3.另外呀,如果购房款是父母婚后用自己的名义出的,还明确约定只给女儿个人,并且有证据能证明,通常也会认定为女儿的个人财产哦。
总之呢,得结合购房情况、登记情况以及相关约定等这些因素,才能综合判断这房子到底归谁。

案情回顾:

小李和小静婚后,小李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小静名下。后小李与小静感情不和闹离婚,对于该套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李认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小静则称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是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首先,虽然房屋登记在小静名下,但不能仅据此认定为其个人财产。需看购房时小李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
2、若小李父母清楚表明房子是给夫妻双方的,且是婚后购买,该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以自己名义出资,明确约定只给小静个人且有证据证明,则会认定为小静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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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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