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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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主要适用于那些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独立执行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或是那些常年患有严重疾病、妊娠期间的孕妇或正在哺乳幼儿的母亲,以及案情无需过度关押便能保证公正审判的情形。在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评估。

在司法程序中,采取保释措施往往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并且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满足以下条件者即可申请保释:身心健康状况异常、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案件性质明确且没有逃跑风险、年幼未成年人等等。同时,提交适当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也都是申请保释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在暴力冲突事件结束后,若有人被逮捕,那他是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这得满足法定条件才行。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关于申请实施取保候审,一般的法律规定要求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被指控者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事处罚;其次,如果被指控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再次,如果被指控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只要这种情况下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且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为被指控者申请实施取保候审。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主要应用范围涵盖那些可能会面临管束、拘役或者单独执行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同时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避免社会危害性的人来说,也是适用的。除此之外,如果某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