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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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转账凭证形成的借款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这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仅有转账记录的话,被告若否认该转账是借款,而是赠与、还款、买卖等其他法律关系或原因,原告就要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双方有借贷的合意。

在共同出借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涉及欺诈,是否可以起诉另一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共同借款人不知道欺诈行为,也没有参与或从中获利,那么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诈骗责任。然而,如果基于共同出借协议,他们有偿还债务等民事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起诉并接受民事审判。因此,是否担责以及面临何种法律程序,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即使面对含有仲裁条款的借款合同,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依法受理,但若被告能有效抗辩出借人的债权人资格,且经审查属实,法院将驳回起诉。因此,仲裁条款不影响出借人的诉讼权利,他们可凭债权凭证向法院寻求救济。

权益受损的借贷债权人可通过聘请律师维权。提交法院诉讼需提供详尽书面依据;缺乏或事实不清可能导致拒接。民间借贷中,被告失踪不影响明确关系下的缺席审判,但事实不明确会中止诉讼。因此,保存借款合同等清晰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至关重要,以防借款人消失导致诉讼停滞。

担保人能否对诈骗借款人提起诉讼,关键在于掌握诈骗证据。若债权人行为构成欺诈,担保人无需负责;否则,需担责并可通过法院追诉。起诉时,担保人需提供担保事实和履行责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