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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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反对,分割协议即无效,因共有财产需双方共同决策。对于可分拆且不影响价值的共有财产,应予以分割;若无法分割或可能减损价值,应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取收益后分配。共有财产的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处理共有房产时,需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的认可,除非另有共识。关于财产争议案件,根据请求金额的不同,诉讼费用有所差异:1万元以下每件50元;1-10万元按2.5%收取;10-20万元降为2%;20-50万元为1.5%;50-100万元为0.9%;超过200万元的部分也按此规则计算。

按份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份额,但如共有人间约定不得转让或分配,则需遵循。共有人整体处理财产时,需获全体共有人同意。如无法统一意见,按多数或多数份额处理,保护少数权益。违反原则,受害方可提起侵权之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需承担法律责任。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策略如下:登记为共同所有的,视为共有财产,无法协商则依法处理;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登记方,增值和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未登记方可分割;一方父母全款购房,视为个人财产,不分割;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按出资比例分割。

按份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份额,但如共有人间约定不得转让或分配,则需遵循。共有人整体处理财产时,需获全体共有人同意。如无法统一意见,按多数或多数份额处理,保护少数权益。违反原则,受害方可提起侵权之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