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诈骗物品金额认定依据实际价值,此价值需综合多因素。
市场价格、新旧程度及品牌知名度等都会影响。
全新且有明确市场价格,就以该价格为准。
2.若物品已使用过,要根据损耗情况适当折价。
原价通常仅在特定情况下作参考,如购买时有明确发票等凭证标明原价,且能准确反映实际价值时才可能被采用。
总之,要以能客观反映物品实际价值的标准来
认定诈骗物品金额,
保证对诈骗行为惩处公正合理。
案情回顾:小李以售卖全新名牌手机为由,骗取了小胡的钱财。事后小胡发现手机并非全新,而是使用过的。二人就
诈骗金额产生争议,小李称应按购买时发票原价计算,小胡则认为要考虑手机使用损耗等因素,以实际价值认定诈骗金额。
案情分析:1、对于诈骗物品金额的认定,若物品全新且有明确市场价格,应以该价格为准。但此手机已使用过,并非全新状态。
2、已使用的物品,需根据损耗情况适当折价。小李虽有购买发票,但该手机实际并非全新,原价不能准确反映当下实际价值,应以客观反映实际价值的标准认
定金额,确保惩处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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