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和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3.0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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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如下:
约定仲裁事项超法律规定范围,超出部分无效。
无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方受
胁迫订立仲裁协议,该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失效情形如下:
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且达不成
补充协议,协议失效。
约定仲裁机构不存在,协议失效。
约定仲裁事项已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失效。
当事人撤回又反悔再
申请仲裁,未在规定期限约定机构或规则,协议失效。
总之,仲裁协议的效力关乎仲裁进行,签订时务必确保合法有效,避免上述情形。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签订一份
合作合同,其中约定将合作中可能产生的
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然而,小胡认为该仲裁协议存在问题。原来,他们约定的仲裁事项部分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且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小胡遂主张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拒绝进行仲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此仲裁协议约定仲裁事项超法律规定范围,超出部分依法无效。
2、同时,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且未达成补充协议,符合仲裁协议失效情形。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瑕疵,将影响后续
仲裁程序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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