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
民事诉讼得给
当事人送达像
传票这类的相关文书。
没收到文书的话,按理是不该开庭的。
毕竟当事人有权利知悉
诉讼的相关事宜以及
开庭时间等,没送达文书就可能让他们没法行使
诉讼权利。
2.不过呢,在一些特殊情形,像公告送达之类的,即便当事人实际没收到文书,法院也可能依照法律规定来开庭。
但这种情况必须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行。
3.总的来说,通常没收到文书是不能开庭的,但要是有特殊情况,就得依据法律规定去判断。
要是您碰到这类问题,最好赶紧跟法院联系,弄清楚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法院应依法向小李送达传票等相关文书。然而,到了开庭时间,小李却未到庭。小李称从未收到任何开庭相关文书,认为法院在其不知悉的情况下开庭,侵犯了他的诉讼权利。而法院方面表示,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告送达,符合特殊情形下的
开庭程序。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需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当事人有权知悉诉讼事宜及开庭时间,未送达文书便开庭可能影响其诉讼权利行使。
2、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公告送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便当事人实际未收到文书,法院也可依法开庭。此案件关键在于法院公告送达是否符合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