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被判处
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有悔改或者
立功的表现,那是可以依法进行
减刑的。
2.减刑开始的时间得在服刑满两年之后。
不过,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要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同样,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得符合这个规定。
3.要是有
重大立功表现,就可以不受到前面所说的减刑
起始时间和实际执行刑期的限制。
重大立功表现通常包括阻止他人进行重大
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这些情况都经过查证是属实的等情形。
4.减刑的幅度得依据罪犯的具体表现等因素综合来确定,由执行机关写出减刑建议书,然后上报给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核裁定。
案情回顾:小胡因罪被判处终身监禁。服刑一年半时,他在狱中检举了一起监狱内的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情况属实。小胡认为自己有重大立功表现,应获得减刑,向监狱提出申请。但监狱方面认为,按照规定,减刑需在服刑满两年后开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减刑需服刑满两年。但小胡检举监狱内重大犯罪活动且查证属实,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2、鉴于其重大立功表现,可不受减刑起始时间的限制。执行机关应根据其具体表现等综合因素,写出减刑建议书,上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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