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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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丈夫用夫妻共有财产支付给小三时,女性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索回:1.友好协商,要求退还。2.若不行,要求丈夫索回。3.如仍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协议,否则婚姻期间的财产均为共同所有。擅自用共同财产支付小三构成无权处分,侵犯了另一方的权益。妻子可依法提起诉讼,撤销赠与,收回房产和奢侈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有财产无偿赠予第三方,通常会被视为无效。因为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擅自赠予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所以配偶有权追回这些馈赠。

当仅有转账记录时,追回钱款的难度较大。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转账是夫妻一方私自处置共同财产,且违反了公序良俗,那么追回钱款的成功率会提高。在婚姻期间,财产通常被视为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赠予财产会侵害对方的权益。

在有效婚姻关系中,一方擅自将共有资产赠予他人,未获配偶明确同意,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配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部分资产。未经授权的馈赠行为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法律会保护受害者的财产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该请求可行。丈夫赠予第三者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协议无效。妻子可依法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如第三者不遵,妻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丈夫转账给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