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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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构成帮信罪(也可称之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其法定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被判处或单处罚金。关于涉案流水金额达到300万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这一问题在法律界存在不同观点和理解。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涉案流水数额往往会作为衡量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的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人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以被判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文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受到单处罚金或合并罚金的附加刑罚。然而,对于具体的罚金额度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明确,而是需要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称为“帮信罪”,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严格规定,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并处或者单独缴纳罚金以示惩戒。关于具体的刑罚裁定,会考虑到涉案金额、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其对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初犯且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过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