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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机关是什么

时间:2025.02.14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122人
律师解析:
1.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明确为公安机关。
法律规定其负责对被监视居住者的活动监督管理。
2.监视居住就是让公安机关等部门责令被逮捕者在特定期限内不离指定区域且受行动监视。
3.公安机关会采取多种监控措施,像装电子设备、专人监视等,保证被监视者守规。
4.被监视居住者需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指定区、不见特定人等。
若违规,公安机关可依情节轻重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随后被责令监视居住。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在其居住场所安装电子设备并安排专人监视。然而,小朱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指定区域,还与特定人员会面,公安机关发现后对其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小朱却辩称不知自己的行为违反规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监视居住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其有责任对被监视居住者活动监督管理,本案中公安机关采取安装电子设备、专人监视等措施符合规定。
2、被监视居住者需遵守相关规定,小朱未经批准离指定区、见特定人,已构成违规,公安机关有权依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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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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