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票据诈骗的
管辖权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①
犯罪地
管辖。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②被告人居住地管辖。
如果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地不一致,且被告人在居住地有固定的住所、
经常居住地等,那么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③
级别管辖。
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
刑罚等因素,确定由基层人
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重大、复杂的票据诈骗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票据诈骗的管辖权确定要综合考虑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以及级别管辖等因素,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审理。
案情回顾:小胡以票据诈骗为由将小李告上法庭,小李却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小胡称犯罪行为发生在A地,A地法院应有管辖权;小李则主张自己居住地在B地,且在B地有固定住所,B地法院也该有管辖权。同时,关于案件应由基层还是中级法院管辖也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地域管辖,依据法律,犯罪行为发生地(如A地)和被告人居住地(如B地)法院在
符合条件时都可能有管辖权,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情况。
2、级别管辖方面,要综合案件性质、情节及可能判处刑罚等因素,确定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以保障案件公正有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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